雙方拉抬價格,互贈商業利益
與普通修理廠相比,4S店服務價格一般要高出3至5倍。技術服務好,自然可以提高價格,但汽車修理技術畢竟不是發明專利,既容易學習,又容易模仿,4S店價格高出普通修理廠一兩倍已經很可觀,為何可以高出3至5倍?
北京的傅先生在一家4S店修理私家車多年,他的一次車險定損暴露了端倪。2012年底前,他在北京西二環附近并線時速度過快,與一輛奧迪1.8T發生了剮蹭,交警問如何處理時,傅先生表示承擔全責,并提出由對方來指定修車廠維修。
本來,傅先生也開了一輛奧迪車,剮蹭后送到一家普通修理廠維修,價格不到2000元。而對方的奧迪車送到一家名為“亞之杰”的4S修理廠修理時,一位平安保險公司的定損員打電話來說,對方的車險定損金額為6000元。
傅先生驚訝地問:你是我的保險公司的定損員,為何不向著保險公司少定一些,反而向著4S店往高里定?這位定損員回答:葉子板更換將近2000元,小燈更換多少錢,大燈受損多少錢,如此等等。而傅先生印象,就是剮蹭了小車右前方很小的部位。
鑒于定損員這樣的行為,傅先生邀請了一位有經驗的汽修師傅一同前往這家4S店,要求查看對方汽車的受損情況。結果這位定損員說,經過當事人同意,葉子板可以不換,加上其他方面的優惠,可以減少2000元維修費用。
一位保險公司人士向記者透露,保險公司與4S店之間確有利益輸送,原因是4S店既修車又賣新車,保險公司討好4S店,可以獲得更多的車險保單。為此,理賠定價高一些,保險公司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為了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保監會幾年前就規定,保險公司對保險銷售方的傭金不能超過10%。然而,保險公司與4S店之間“明修棧道,暗渡陳倉”,他們已經找到了“對策”。
聲稱原廠配件,實際上有貓膩
4S店系統內部規定,不允許各自到市場上購買零配件,也不允許將原廠配售的零配件外賣,一經發現予以重罰,甚至取消4S店資格。
可是,一位在北京西郊配件城修車的遲先生對記者說,有一天他的奔馳S500型汽車減震器壞了,在保險公司定損員陪同下,將汽車送到一家名為“金冠”的4S店進行定損及維修。“4S店的修理人員檢查了汽車后表示,兩個前減震器都要更換。一算賬,總共費用3 .8萬元,其中前減震器的單價為1.5萬元。”
遲先生說:“我的車沒有上‘不計免賠險’,這意味著20%的修理費需要自己買單,也就是說自己要掏3000多元。”
料想不到的是,“第二天我到西郊配件城一打聽,奔馳S500型汽車的前減震器售價僅為5000元。更為離奇的是,該配件城的商家表示,店里唯一的奔馳車減震器前一天被‘金冠’4S店(他的修車廠)買走了。”
遲先生找到保險公司,指出4S店宰客。對此,保險公司表示,奔馳S500型汽車前減震器在4S店的全國統一售價確實是1 .5萬元左右,保險公司也是4S店配件價格虛高的受害者,至于4S店沒有按規定從奔馳公司的配售系統進貨,保險公司也不好干涉。
據了解,4S店的服務價格虛高,是業界皆知的“秘密”,形象的說法是,“一輛新車拆了賣配件,可以賣出兩輛新車的價錢。” 同一品牌的汽車配件,4S店實行全國統一的高定價。
保險商不會賠,消費者成冤主
一位不愿披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說,4S店價格這么高,不僅與保險公司利益輸送有關,恐怕還與公車消費有關,因為有相當一批公車特別是高檔車維修,是通過4S店進行的。
根據《廣東省2012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3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公車類開支依然是“三公”中的大頭,總計約5億元,占比近六成,其中公車購置7300多萬元,公車燃料、維修等運行維護費4億多元。
北京市日前要求,2013年公車運行費用要實行定額管理,車均運行維護定額標準在3萬元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保險公司推出了“指定專修廠險+車損險”的組合服務項目,導致一些投保人“只要理賠維修,就到4S店”。由于修車費用主要是保險公司支付,因而這部分車主對4S店的天價服務費用并不關注,保險公司對此也“裝傻充愣”。
修車理賠后,傅先生到北京這家4S店索取發票時,定損員說的4000元修理費開成了4500元,傅先生指出發票開錯了,并且稱自己有定損員的講話錄音。于是開票人員又重新開了一張4000元發票。
對方為何將4000元發票開成4500元?一位長期從事車險定損的工作人員私下說:“這很有可能是4S店給定損員‘好處費’的一種平賬行為。”
據披露,一些保險公司定損人員會將理賠汽車推薦到自己熟悉的4S店,進行價格虛高的定損,修完車以后,4S店會給定損人員一定的好處費,這已是保險行業的一種潛規測。
業內人士指出,保險公司運用精算原理,一般情況下可以穩賺不賠,或者說這一險種少賺點,另一險種多賺點;另外,還可運用漲價手段增加收入。對于4S店來說,再高的費用也是由車主一方承擔,不管是公車維修還是私車維修。而對于消費者來說,無論是修車還是買保險,都得自己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