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近日破獲一起不法分子利用他人廢棄、且已開通手機金融服務的號碼竊取賬戶資金案件。
利用“舊手機號”盜竊原機主賬戶
警方介紹說,今年2月28日,市民林女士報案稱:在未丟失銀行卡和泄露銀行卡密碼的情況下,銀行賬戶內的現金被人盜取1.2萬余元,并提供了銀行出具的賬戶清單。
民警調查發現,林女士賬戶1.2萬余元支出源于網購和支付寶轉賬。林女士也表示,她在2月27日收到一份“淘寶網”退貨通知后,才發現自己銀行賬戶內的現金被盜,且交易次數多達39筆。根據銀行賬單和民警調查,網購的貨品均寄往倉山區蓋山鎮的一處網吧,收貨人為楊某。
林女士向民警反映:楊某在網購時所留的收貨移動手機號曾是林女士之前用過的,現已停機多時。
2月28日晚,警方在蓋山鎮的這處網吧抓獲犯罪嫌疑人楊某。楊某在2012年6月購買了一張尾數為“7817”的移動手機卡。
今年1月中旬,楊某用該手機號申請注冊“支付寶”時發現,該手機號已經注冊過“支付寶”。熟悉網絡應用功能的楊某立即意識到自己所購買的手機號碼在之前已經有別人使用過,并與“支付寶”相綁定。于是,他利用手機號碼的找回密碼功能,輕易就將手機號碼所注冊的“支付寶”密碼查了出來。
注銷綁定業務后原有綁定并未消除
楊某用該密碼成功登陸了“支付寶”,并發現這個“支付寶”的注冊用戶為受害者林女士,里面已經有綁定了一張農業銀行儲蓄卡和一張建設銀行儲蓄卡。在成功使用“支付寶”購買了Q幣后,楊某又多次使用“支付寶”進行網絡游戲的虛擬裝備交易、游戲幣充值和網購衣物、電腦等商品,甚至直接將受害者林女士銀行卡內的現金轉入自己的銀行卡中,共盜用受害人銀行卡內的現金1.2萬余元。
警方調查發現,信用卡、網上銀行、“支付寶”等大量移動電子金融業務以及諸多網站均推出了手機綁定功能,且各大銀行也相繼啟動了手機短信服務平臺,并將手機號碼的現任使用者默認為銀行賬號或網站的用戶,只要通過該號碼就能夠輕松實現網上購物、網上轉賬、密碼更改、郵件查收等多項操作。
警方提醒說,用戶在更換或者注銷已經綁定過手機金融服務業務的號碼時,原有的綁定并不會因更換或者注銷而消除,應當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識,及時申請解除綁定服務,確保個人隱私、銀行賬戶的安全,防止被犯罪分子利用造成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