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提醒”
辦卡要認清經營者資質
據江淮晨報報道,彭女士年前在合肥市臨泉路的一家美容店辦了一張價值500元的充值卡,“辦卡之后就是店里的會員了,可享受會員價,原價基礎上打5.5折。”正是沖著這不小的折扣,彭女士才辦得如此爽快。可年后回來,彭女士卻發現,美容店關門了!“我才去店里做了兩次頭發,卡里應該還有300多元。”可現在店沒了,彭女士卡里的錢也相當于打了水漂。
合肥市工商局提醒:市民在辦理各種類型的充值卡時一定要慎重,看清經營者的相關證件、資質,不能圖便宜而盲目聽信促銷者的口頭宣傳。保存好相關的票據,如果可能,雙方最好簽訂一份書面合同。辦理充值卡時,也要仔細閱讀該卡的使用條例以及有效期限等內容,避免上當受騙。如果遭遇如彭女士一般的事情,可及時向當地的工商所反映。
購物小票要妥善保存
王先生在某超市購物滿了100元,在柜臺他發現只需提供購物小票,并另加1元錢,就可以換一袋蜜棗。“普通的一袋蜜棗怎么著也得好幾塊錢吧,而且小票自己留著也沒啥用。”覺得挺值,王先生就添一塊錢買了一袋蜜棗。可回家一打開,王先生發現蜜棗里不少都是壞的。找到超市理論,但超市方稱需要證據證明蜜棗是從他們這邊買的,他們才能負責。這下王先生傻眼了,“購物小票不在了,當時也沒開什么憑據,該怎么證明?”
合肥市消費者協會提醒:商家不能以任何促銷的方式收取消費者的購物憑證或者購物小票,市民也不能盲目聽從商家的安排,一旦購物小票被收回,所購商品出了質量問題,消費者無法提供購物來源,想要求賠償會很困難。另外,即使是促銷商品甚至是贈品,或者是以舊換新等活動,消費者也應該向商家索要購物憑證或者發票,妥善保管,為自己以后的維權提供必要的證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