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保監會網站獲悉,保監會日前下發了《關于規范財產保險公司電話營銷業務市場秩序 禁止電話營銷擾民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當中首次將電話擾民投訴情況作為電銷業務監管的重要指標,對多次查證屬實的電銷擾民投訴,將責令公司停止對新客戶的呼出業務。
自2007年財產保險公司經營電話營銷專用產品以來,電話銷售已經成為產險業一個重要的銷售渠道。但隨著電銷業務的快速發展,電銷擾民問題也日益突出。此次下發的《通知》首次將電話擾民投訴情況作為電銷業務監管的重要指標,規定對查證屬實的電銷擾民投訴,將責令公司改正;對一年內被投訴兩次且查證屬實的,將責令公司限制對新客戶的呼出業務三個月;對再次發生類似問題的公司,保監會將責令公司停止對新客戶的呼出業務。
《通知》要求,對續保客戶的呼出時間不得早于保單到期日前四十天,應制定合理的呼叫時間,切實避免打擾接聽客戶的正常工作生活。
此外,對明確表示不投保或拒絕繼續接聽電話的,規定相關產險公司應通過技術手段對有關電話號碼進行屏蔽,并與行業共享“禁呼名單”數據庫,對其他公司確定屏蔽的電話號碼,屏蔽期間各公司都不得再次呼出。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在官方網站上公布各公司電銷業務專用號碼,加強社會監督;對違背客戶意愿反復撥打、強行推銷等情形加大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