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全球金融監管改革步入實施階段的腳步臨近以及中國版巴塞爾資本協議將于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新的監管改革形勢對中國銀行走出去提出了更高要求。
安永在《金融監管改革:對銀行商業模式的影響》報告中指出,母國與東道國監管機構之間的權利平衡正在向后者傾斜。尤其在金融危機過后,監管機構開始要求銀行在法人實體的基礎上評估并報告風險,并開始更多地關注確保東道國國內的資本和流動性充足,而這種趨勢仍將繼續。
安永全球銀行監管政策主管斯特凡·沃爾特認為,基于中國銀行業穩健的財務表現和突出的實力,中國銀行擁有繼續國際化的機會。但中國銀行業走出去時應警惕過度擴張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