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7日電 保監會網站日前公告,因涉嫌個人代理人代替投保人抄寫風險提示語句、虛列會議費用等多項違法行為,廣東保監局對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東莞中心支公司連開兩張罰單。
2011年1月至2012年5月,新華人壽東莞中支個險代理人殷明等人存在在投保單上代投保人抄寫風險提示語句的情況,涉及18件保單。其中,2012年1月至2012年5月涉及7件保單。廣東保監局決定給予該中支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對2012年1月至檢查期間在新華人壽東莞中支任總經理的梁啟文,給予警告并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因涉嫌委托個人代理人在無資格證或展業證的情況下開展保險營銷活動,并向其發放傭金、在產品說明會上向客戶承諾贈送禮品、虛列會議費用支付合作銀行相關利益等違法行為,廣東保監局給予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東莞中心支公司警告并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對違法行為期間該中支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原新華人壽東莞中支任總經理朱誠良給予警告并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