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男子徐亮(化名)利用被泄密的用戶信息,盜用他人支付寶賬戶,通過購買充值卡套現的方式,一周內竊取北京朝陽區一名女子14712元。
5月13日,北京市朝陽區的朱女士意外發現,自己的支付寶賬戶登錄密碼被修改,一查發現賬戶被盜用進行了15筆交易,總額達14712元。朱女士報警后,朝陽區警方立刻展開調查,最后將犯罪嫌疑人鎖定濟南的32歲男子徐亮。
8月9日,警方在徐亮家中將其抓獲。經訊問,徐亮告訴警方,2011年底,他在網上看到許多網站數據庫被盜的消息,就搜索被盜數據庫的資源并下載,發現里面有大量支付寶用戶的賬號和密碼,當時他還嘗試登錄了一些。2012年3月,他失業在家,孩子才10個月大,就想找一些掙錢的法子養家。正好在網上和電視上看到有人利用被盜數據庫的用戶信息盜竊和詐騙,就想效仿掙點錢。
通過搜索被盜數據庫中的手機郵箱賬號,徐亮發現朱女士的手機郵箱賬號綁定了支付寶賬號,便登錄朱女士手機號的網上營業廳辦理了短信轉移業務,轉到自己的一個專用手機號上,又通過支付寶密碼重置功能登錄了朱女士的支付寶賬號。
徐亮發現,朱女士的支付寶綁定了銀行卡快捷支付,每日限額是2000元人民幣,他就用朱女士的賬號分15次購買手機充值卡,充入新注冊的一個支付寶賬戶里,再將支付寶賬戶上的錢轉到一個專用銀行賬戶上取現。取出的14712元現金,都被徐亮用來給孩子購買童裝、玩具等嬰幼兒用品。
徐亮盜用他人支付寶賬戶套現的行為,父母和妻子并不知情。8月9日徐亮被捕,10月8日案件材料移交到檢察院。
□律師建議
徐亮應該會被公訴機關以盜竊罪起訴。盜竊罪有數額標準,一般來說,500元至2000元為數額較大,5000元至2萬元為數額巨大,3萬元至10萬元及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情況等,具體確定執行標準。徐亮這種情況在北京應屬于“數額較大”,如此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羈押階段犯罪嫌疑人不能與家屬見面,建議徐亮家人及早聘請辯護律師,通過律師勸說徐亮積極徹底向司法機關交代犯罪過程,表示懺悔、自愿認罪,并積極向受害人退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