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15年前貸款的第一代“房奴”備受關注,很多人都認為房奴因為房產升值而暴富。近來記者探訪多家銀行發現,第一代“房奴”與現在的“房奴”并不太一樣,他們多是生意人,因此可以承受當時房產的高利率和高首付。
我國從1995年開始推行個人房貸業務,2002年之后才開始出臺優惠政策,鼓勵個人貸款。
“其實,中國最早開始貸款買房的人,多半都是生意人。而普通工薪階層當時很少到銀行貸款買房。”工行房貸專業支行天安支行相關負責人昨天介紹。
在漢正街做生意的周老板就是最早的“房奴”。1997年,他貸款30萬元買了多福路中心商城的一個小商鋪。他說:當時像我們這樣做生意的,銀行根本不給貸款,但惟一可以貸款買房子,我們想想還是很劃算。
“1997年11月13日,銀行中長期商貸掛牌基準利率為10.53%,購房的房貸必須首付五成,貸款最長年限只有15年,每月還款額也不是普通工薪階層能夠承受的。”農行武漢分行理財師曾艷計算,當時,大多數人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方式,30萬元貸15年,每月需還款3321.78元,而當時工薪階層工資高的也不過千元。
“其實,第一代‘房奴’除了趕上好時代外,更重要的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那時的‘房奴’和如今基本是工薪族的‘房奴’已完全不同。”曾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