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商場、超市使用的預付卡金額最高被限制在1000元。昨日晚間,央行發布《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其中規定,今后凡是不記名的預付卡金額不得超過1000元,單張記名預付卡金額則限制在5000元。該辦法將于今年11月起實施。
預付卡實際上就是已經預付款項的、在一定范圍內使用的卡片,比如一些商場發放的有一定金額的購物卡均屬于預付卡范圍之內。
央行此次不僅規定了預付卡的金額上限,同時還規定,單位一次性購買預付卡5000元以上,個人一次性購買預付卡5萬元以上,或辦理一次性5000元以上預付卡充值業務的,應當通過銀行轉賬等非現金結算方式,且不可使用信用卡結算。
此外,對于網絡支付渠道,央行此次僅允許預付卡用于公共事業費繳納、實體特約商戶的網絡以及同時獲準辦理“互聯網支付”業務的發卡機構,而發卡機構發行的預付卡,同一客戶的所有網絡支付賬戶的年累計充值金額合計不超過5000元。
央行表示,網絡支付賬戶與銀行賬戶綁定,二者可以進行資金轉移,在這種情況下,預付卡在網絡商戶使用將由于其匿名性而滋生套現、洗錢等問題。而在發行、購買、充值等環節落實實名要求,也意在防止預付卡被用于洗錢、套現等活動。晨報訊(記者 姜樊)
■記者調查
預付卡實名制流于形式
國家七部委去年5月頒布的《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實施已超過一年。但記者在上海、遼寧、陜西等地采訪時卻發現,商家購物卡銷售火爆的背后,是實名制在很多商場有“名”無“實”。
亂象一:登記流于形式
《意見》規定,對于購買記名商業預付卡和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商業預付卡的單位或個人,由發卡人進行實名登記。
然而記者隨機走訪發現,敷衍了事者大有人在。上海市徐家匯某商場的一位工作人員說,購卡超過5000元需要登記身份證號,但并不要求出示證件;沈陽市卓展購物中心,記者看到,在購卡辦公區張貼著關于實名登記的標識,但只需要在本子上登記,不需要查看證件。
亂象二:購卡化整為零
《意見》規定,不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1000元,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5000元。
但記者在各地采訪發現,1000元以下的不記名購物卡在商場和超市賣得最火。上海市的一位消費者說,通過“化整為零”、“螞蟻搬家”的方式,分次、分批購買1000元以下的不記名購物卡既可以躲避登記的麻煩,又可以逃避有關部門的檢查,“大不了多跑幾趟商場,送禮時多放幾張卡而已。”
亂象三:違規現金購卡
《意見》規定,單位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000元(含)以上或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含)以上的,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購買,不得使用現金。
但這一規定在一些商場超市也是形同虛設。記者在西安市解放路一家大型超市三樓的購卡接待區看到,現場的點鈔機不斷點出上萬元的數字,單位的購卡者大都以現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