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浙江監管局昨日開出罰單,對人保財險平湖支公司協助當地企業非法套取費用的行為進行處罰,罰款總金額達21萬元。
根據浙江省保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浙保監罰[2012]2號)顯示,人保財險平湖支公司從2005年起,通過套打保單和發票的形式,為當地投保企業浙江平湖天龍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套取“安全基金”。
據介紹,人保財險平湖支公司在承保天龍運輸商業車險的過程中,采用開具“假保單”的方式,在出具的保單和發票上打出高額保費,而實際承保的保險單證和保險業務均按實際核收的保費金額操作,以此為天龍運輸公司套取費用。僅自2010年以來,人保財險平湖支公司就為天龍運輸套取費用62.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