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財無良的保險業務員最終自費賠償交強險;業內人士提醒交保費最好到公司柜臺
陳某三年前遭遇車禍身亡,其家人卻遲遲拿不到保險公司賠償,追查之下竟然發現肇事司機的交強險保單是偽造的。南京高淳、溧水兩地檢察院合力追責保險業務員,終于為被害人家屬追回賠償款。
2009年6月24日,高淳人李某駕駛一變型拖拉機在溧水縣境內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陳某當場死亡。經交管部門認定,李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2010年7月,經溧水縣調解委員會調解,李某和陳某家屬達成賠償協議,由李某賠償死者親屬各項費用合計32萬元,并約定當場給付21萬元,剩下的11萬元在交強險限額內賠付。
本來這樁普通的車禍糾紛至此了結,被害人家屬得到賠償,肇事司機李某也因得到對方家屬諒解而獲溧水檢方的不訴處理。可意外的是,李某承諾的還款期到了,剩余的11萬元還是沒有賠付到陳某親屬手中。他們多次向李某追討,而李某卻稱保險公司沒有賠錢。為此,李某親屬向溧水縣檢察院提出申訴。
溧水檢方介入調查后,發現李某之所以得不到保險公司賠償,是因為他為車輛投保的交強險保單是偽造的,他雖然交了保費,可保險業務員根本沒有給他投保,溧水檢察院干警馬上找到了為李某辦理保險業務的業務員張某。
可能自知理虧,張某爽快地表示愿意承擔11萬元的賠償責任,并和陳某家屬約定了賠付的期限,可他卻玩起了拖延的把戲,陳某家屬上門多次討要無果,轉眼間事情拖到了今年5月。
獲悉這一情況,同時又了解到張某是高淳人,溧水縣檢察院立即前往高淳縣檢察院協調處理此事。高淳縣檢察院檢察官告知了張某及其家屬其不法行為的嚴重性,督促其盡快還款,并從該縣農機監理所調取了近年來所受理的全部變型拖拉機資料,逐一進行審核,排查是否還有其他類似情況。張某逐漸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最終向檢方承諾還款。目前,張某已經向陳某家屬支付保險賠償款近3萬元,余下的款項也將在近期籌齊。
保險業內人士就此提醒市民,交保費最好到公司柜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