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一張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不僅沒想著如何歸還,還移花接木辦理了一張銀行信用卡,透支現金一萬多元。近日,在梁山縣公安局民警的規勸下,犯罪嫌疑人主動自首并賠償了受害人的損失。
5月14日上午,家住汶上縣寅寺鎮的林女士到梁山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稱,有人冒用她的身份證信息,在一家銀行辦理了信用卡并透支了一萬多元現金,請求公安機關調查處理。接案后,梁山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經初步調查,于當日以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準予立案偵查。
經過半個多月的查證,辦案民警最終查實:去年12月5日上午,梁山縣館驛鎮某村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到濟寧辦事時,在濟寧市體育館東門路邊附近,撿拾到一張姓名為林某的身份證復印件,張某某便將這張身份證復印件留了下來。之后,張某某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法,用一張與林女士年齡相仿的女性照片拼貼粘接,用林女士的身份證信息辦成了一張假的“身份證”。經“加工”后,張某某用假身份證復印件在某銀行梁山縣支行韓崗分理處辦理了一張信用卡,并透支了一萬多元現金。
梁山縣公安局韓崗派出所辦案民警得知了上述情況后,確認了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的詳細信息,遂多次到嫌疑人家中上門做規勸工作。6月5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家人動員其主動到經偵大隊投案自首。張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并全部退還了受害人林女士的損失。目前,張某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