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自稱買下美國“大西洋銀行”的溫州商人林春平,近期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且數額巨大而被溫州警方調查,已于5月23日出逃且行蹤不明。溫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已成立專案組,并于5月30日在公安系統內部網絡上通緝林春平。
當初林春平高調宣稱買下所謂“大西洋銀行”,不僅被贊為財富新貴,更有人將其當做愛國英雄。從神話到笑話,再到通緝犯,林春平的人生轉換得未免太快了些。還有一個報道細節不能不提:
林春平聲稱購買了美國銀行后,不僅被作為溫州商人的典型代表頻繁接受媒體采訪,還被任命為溫州市九屆政協委員并出席了溫州兩會,還擔任了甌海區慈善總會副會長。
謊言被戳穿后,今年3月29日,溫州市政協第十屆委員會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決定同意林春平辭去政協委員職務。有關人士表示,這是林春平因個人原因辭去政協委員職務。此時,離林春平當選政協委員,僅僅71天。
71天的政協委員生涯,這何嘗不是一個笑話?當初相關機構任命林春平為溫州市九屆政協委員,是不是太輕率了點?之所以吸收他為政協委員,無疑是看上了其財富地位及購買美國銀行的“壯舉”。
收購“壯舉”之前,林春平一直是“非著名企業家”,公然撒謊后立馬身價倍增,各種社會榮譽紛至沓來,相關機構難道不是看上他的財富?
一些社會名流或明星被吸納進政協,的確不是新鮮事。政協不同于人大,邀請一些名人進入政協并無不可,這一定程度上也符合政協存在的意義,但吸納政協委員起碼應該符合程序正義,應實事求是地充分考慮這些人的參政議政能力。
以林春平為例,他購買美國銀行的行為尚未得到證實,當地政協就急吼吼地將其招入“麾下”,難道就沒對他進行過必要的考察嗎?
2010年,廣州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孔少瓊以及該市政協副主席郭錫齡均直言,一些政協委員既不敢批評又不敢拿出措施,“錢是很多,但不懂議政”。孔少瓊還希望工商界委員“不單是掙大錢,還要有水平”。
民盟廣東省委文化委員會主任余慶安更是一針見血地指出:“不應讓商人掏錢進政協,這會讓廣大人民群眾失去信心。”廣州市工商聯黨組書記謝春潮則表示,由于目前政治安排中還相對偏重于代表性、政治素質,一些政協委員知識儲備不足,參加政協學習培訓不夠,對政協工作不夠熟悉,履職能力有限,難以提出具有前瞻性、針對性、可操作性的意見建議。誠哉斯言!
政協不是富人堂,也不該是名人堂。《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二十一條規定:“凡贊成本章程的黨派和團體,經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協商同意,得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個人經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協商邀請,亦得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參加地方委員會者,由各級地方委員會按照本條上述規定辦理。”因此,相關部門在邀請新政協委員時,務必切實尊重程序和民意,而不是惟富是舉、惟名是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