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國有大行通過媒體公示了約150位信用卡逾期借款人信息引發爭議。
該行通過當地媒體曝光約150位信用卡逾期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原工作單位、現在住址等信息。“榜上有名”的借款人中,拖欠本息欠款額從數十萬元到不足百元,其中,欠款最多達30 .42萬元。
該行表示,信息被曝光的客戶都是經銀行多次催收都未還款的客戶,目前這些客戶均未對此表示異議。
其實,發布催收公告的銀行并非個例。近年來,一些銀行也曾通過網站、報紙等媒體公布欠款人的信息,公示內容大都是持卡人姓名和欠款金額。與此前相比,此次公示信息的范圍有所擴大,對持卡人登記的家庭住址和工作單位等也進行了曝光。
接受采訪的市民第一反應大都是情理上難以接受:“欠錢不還就曝光,銀行做得未免過分了吧?”“曝光這么多信息,是否侵犯了客戶的隱私權?”但有律師表示,對于銀行公開債權信息國家并無禁止性的規定,因此不違反法律規定。
“公示欠款人信息往往是銀行的‘最后一招’,再不成就得走司法程序了。”金融問題專家趙慶明表示,在公示前,銀行一般會通過持卡人所登記的聯系方式進行追討,如電話告知,郵寄催款通知書,上門催收等。但如果欠款人更換聯系方式、變換工作單位和住所,銀行想要再去找到欠款人難度較大,通過登報追討實屬無奈。
一位從事信用卡業務的銀行員工告訴記者,有的逾期不還款的借款人由于出差、工作繁忙等客觀原因,會出現偶然或短期內無法還款。“但不排除一些欠款人心存僥幸,逃避還款,甚至無力償還而故意拖欠。”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逾期貸款長期不還,畢竟是信用卡的持卡人有錯在先。銀行采取曝光方式向欠款者施壓,其初衷還是希望早日收回欠款。“但在催款的方式方法上應該更人性化、多樣化一點,銀行的服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
郭田勇表示,目前個人消費信貸不良率有所上升,這與競爭激烈背景下,銀行“跑馬圈地”,一味拓展信用卡業務,不重視審核申請人信用信息有關。
央行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信用卡呆壞賬率為1.4%。
專家建議,發卡前,銀行應建立起完善的審批制度,明確申請者的第二還款來源以及緊急聯系人等。在發卡后,應把工作做得再細致些,對信用卡持卡人定期進行工作、住址、電話進行回訪確認,可以有效避免此類風險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