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購買長途汽車票的時候,售票員通常會詢問旅客是否需要購買保險,但是,近來寧波奉化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接到多位消費者反映,稱他們在奉化汽車站購買長途汽車票時,汽車站在未事先告知的情況下,在車票中捆綁銷售2元錢的意外保險的保費。
為查明事實,5月9日,奉化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專門組織幾名維權義工來到了奉化汽車站。義工們在幾個窗口前觀察了近20分鐘發現,有近30位旅客購票,售票員在無任何詢問和告知的情況下直接附加了一張2元(有的3元)的保險單。隨后,幾位義工也與普通消費者一樣,分別到不同的售票窗口,購買舟山、金華、上海、杭州車票各一張,發現情況與其他消費者一樣。
也許有些人會覺得,出門在外,有份保險很有保障,但實際上,很多乘客都不知道他們的車票中已經含有承運人責任險,而這多出來的2元乘客意外保險屬于商業保險,需要事先向被保人咨詢購買意愿。而且通常情況下,汽車站售票窗口的醒目位置上應該張貼含有“保險自愿”和“退保自由”等內容的標識,并專門設立乘客意外險的投訴監督電話,自覺接受廣大旅客的監督。但是在奉化汽車站,義工們沒有發現任何有關保險的告示。
“我習慣了跟售票員說去哪里,然后售票員說多少錢就掏多少錢。”來自三門的包先生說,如果售票員能在購買時事先問一句“要不要保險?”他就不會購買。
另外,義工們還發現,在乘客沒有出示身份證、不知道乘客準確姓名的情況下,汽車站也照樣出售保險。“這種保險就像一張‘空頭支票’,一旦出險就會陷入理賠難的境地,很難真正起到保障作用。”奉化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王秘書長解釋說,根據我國《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保險合同應當載明保險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名稱和住所等信息,但在奉化汽車站所搭售的公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憑證上,不但沒有乘客的任何可以確定身份的信息,而且也無日戳、無訂立合同的日期,更沒有乘客乘車時間、車次等與所購車票相關聯的信息。
據悉,目前奉化市工商部門已對此進行立案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