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內接連發生的豪車被撞涉及天價賠償事件,引起社會普遍關注。涉及豪車的賠償金額動輒數十萬元,遠遠超出一般保險的賠付額度,讓普通車主“傷不起”。近日,番禺區法院審結了一宗貨車交通違規撞上奔馳轎車后的賠償案件,貨車車主及駕駛員、保險公司被判需共同賠付50多萬元。
貨車違反交規通行致車禍
2010年11月10日上午11時,浙江義烏人錢某明駕駛奔馳轎車搭載車主錢某東在行經廣州市南沙區鳳凰大道路段時,遇廣州市番禺某糧油批發中心的司機張某渶駕駛的輕型廂式貨車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兩車避讓不及發生碰撞,之后奔馳車失控又撞向路邊花基及信號燈,造成雙方車輛不同程度損壞,綠化帶及信號燈受損,奔馳車車主錢某東受輕傷。經報警處理,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南沙大隊出具事故認定書,認定貨車司機張某渶負事故全部責任,奔馳車司機錢某明無責任。
商保可降低巨額賠償風險
原告錢某東起訴至番禺法院,以張某渶、廣州市番禺某糧油批發中心、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番禺支公司為被告,請求判令三被告賠償原告1034024元。后廣東高迪評估咨詢有限公司對此次事故的損失進行重新鑒定。2011年8月25日,該評估公司評定車輛維修價格總額為552951元。
經審理,番禺區法院判決被告向原告賠償車輛損失552951元、評估費26000元、拖車費等1090元,三項損失合計580041元。
另外,合理購買商業保險也可降低巨額賠償風險。部分車主錯誤地認為自己買了交強險或所謂的“全保”就能避免所有的風險,而事實上交強險中醫療費賠償限額10000元,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全保”中的第三者險限額通常只有10萬元,僅足夠賠償較為輕微的交通事故。因此,車主可以通過合理購買商業保險的方式以盡量減少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