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口銀行和滄州銀行8日相繼發布公告,兩家銀行各計劃于本月13日起發行19億元和5億元10年期(附帶一次有條件贖回權)次級債券。
兩期債券的條款設計和發行日程安排基本類似。兩期債券將采用簿記建檔、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銀行間市場公開發行;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每年付息一次;票面年利率通過簿記建檔程序確定。簿記建檔日均為2012年3月13日,分銷期為3月13日至14日,3月14日繳款截止并起息。債券存續期內每年3月14日付息(遇節假日順延)。
兩期債券均設定一次發行人提前贖回的權利,不過有所區別的是,漢口銀行約定在本期債券發行滿五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間,經銀監會批準,發行人有權按面值一次性贖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債券,而滄州銀行則約定,經銀監會批準后,發行人可以選擇在本期債券第5個計息年度的最后一日,按面值一次性全部贖回或部分贖回本期債券。相比之下,漢口銀行本期債券的可選擇贖回期最長可達五年。
其他不同的地方在于,漢口銀行本期債券主承銷商為海通證券,根據聯合資信評級結果,發行人主體評級為AA級,本期債券信用級別為AA-級。滄州銀行本期債券主承銷商為南京銀行。據中誠信綜合評定,發行人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A ,評級展望為穩定。(張勤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