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賺錢銀行”頻發借記卡被盜刷案件引發廣泛關注。記者昨日聯系到一位當事人,其借記卡在2011年12月中被盜刷至今仍未獲得銀行補償。對此,銀行方面稱已全力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同時建議客戶訴諸司法程序。銀行界與法律界人士認為, 鑒于借記卡頻遭克隆,證明銀行卡系統防偽能力存在隱患,建議相關方面提高防偽認證技術。
客戶 銀行應該先給予客戶補償
昨日,市民殷先生向記者投訴稱, 其持有的尾號為“6360”的工商銀行借記卡于去年12月15日被他人盜刷約35萬元。雖然警方已認定盜刷嫌疑人與殷先生無關,但至今銀行仍未予以殷先生補償。
殷先生稱,他于2011年12月8日在工商銀行廣州華夏路支行ATM機取走了1萬元,隨后前往馬來西亞。 在2011年12月15日下午1時,身在馬來西亞的殷先生收到銀行短信稱其賬戶消費了352728元。
殷先生馬上向工商銀行馬來西亞吉隆坡分行報告要求鑒別其銀行卡真偽。然而,該支行個人金融部與總部營業廳副總經理劉婷婷表示未能對其持有的銀行卡進行鑒別。
“我當時非常吃驚,因此趕緊回國。”殷先生表示。他在2011年12月18日回到廣州報案。隨后,銀行與公安方面的信息顯示,發生盜刷的交易地點是位于東莞常平的“幸福首飾店”。
“警方已經調出交易當時的錄像,我跟這個嫌疑人沒有任何關系。”殷先生指著相關報案記錄表示。殷先生稱所持有的銀行卡一直沒有離身,也沒有向他人提供密碼。
“銀行老是揪住客戶保管密碼不慎這點。而我認為只要這筆錢是在我賬戶上,隨后未獲客戶同意被盜用了,那銀行應該主動為儲戶提供一定的補償。” 殷先生認為,工商銀行方面沒有盡到保管客戶資金安全的義務,因此銀行方面應該首先承擔風險補償責任。
“如果銀行方面認為是由于我自身原因導致資金被盜用, 這需要銀行來取證并舉證,我并不擔心走司法程序。”殷先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