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譚某在發現網銀支付系統的漏洞后,利用工作之便篡改計算機系統數據,并獲得百萬余元退款。昨天記者獲悉,譚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海淀檢察院批準逮捕。
2011年9月,北京一家網銀公司工作人員發現,該公司與銀行連接的系統中交易數據被人為篡改,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該公司報案后,警方經過偵查發現譚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譚某原是一家管理咨詢公司的財務,他所在的單位是報警的網銀公司的簽約商戶,使用網銀公司提供的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服務,而譚某因工作原因掌握網銀公司系統的管理用戶和密碼。
2010年3月,一次偶然的機會,譚某發現網銀公司支付了他已經在后臺管理系統撤銷的交易訂單,但實際上這筆訂單并不存在,是譚某為測試系統運行而提交后又撤銷的,并無真實交易發生。
在發現這一系統存在漏洞后,譚某便利用其掌握系統管理權限、客戶資料的工作便利,編造并提交多筆虛假交易,再通過系統后臺將交易撤銷,使網銀公司誤以為交易真實存在而將相應款項匯入譚某所在公司賬戶中,而譚某再以客戶退款為由將上述款項提出并據為己有。截至2011年9月案發時,譚某以上述手段騙取的款項已達一百余萬元,這些錢被他用于購買車、房、理財產品等。(記者孫思婭 通訊員陳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