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保監局日前公布《2011年12月行政處罰事項》,12月份湖南保監局共對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瀏陽營銷服務部、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星沙營銷服務部、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岳陽市云溪支公司、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衡陽中心支公司、嘉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衡陽中心支公司、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心支公司這六家分支機構進行了處罰,此外,還對其負責人進行了相應的處罰。總計處罰金額為34.9萬元。
其中,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共有三個分支機構受罰,包括湖南分公司瀏陽營銷服務部、湖南分公司星沙營銷服務部、株洲中心支公司,三個分支機構以及相關負責人共計罰金13.6萬元。被處罰的主要原因為直接業務虛掛個人保險代理人名下套取資金、虛列費用套取資金。
此外,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岳陽市云溪支公司因利用銀保客戶經理工號虛掛個險代理人業務套取資金,被罰4萬元,相關負責人也被處罰4000元、3000元。
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衡陽中心支公司因虛列會議費、公雜費等套取資金,被罰10萬元,相關負責人也被處罰5000元、1萬元。
嘉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衡陽中心支公司因虛列會議費套取資金,被罰4萬元,相關負責人也被處罰5000元、3000元、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