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記者從日照市公安局獲悉,今年1-10月份,共破獲銀行卡類案件40起,涉案價值1.6億元。其中利用POS刷卡套現,冒用他人身份證明申領信用卡,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身份證明申領信用卡等是主要手段。
28日,日照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相關民警告訴記者,自今年1-10月份,共破獲銀行卡類案件40起,抓獲犯罪嫌疑人53人,查繳作案用POS機42臺、各類銀行卡1100余張、存折190余個,涉案金額達1.6億余元,并追繳違法所得220余萬元。
據日照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二大隊大隊長介紹,不法分子為牟取暴利,不擇手段,犯罪手法花樣百出、層出不窮,瞄上了銀行卡。有犯罪分子利用銀行卡可以透支的功能,惡意透支;使用POS機、網上交易、電話支付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有人直接支付現金,或者職業從事信用卡套現中介業務,實施信用卡套現非法經營犯罪活動。
民警提醒市民,要妥善保護個人身份信息和銀行卡信息,不要通過中介申辦銀行卡,不能通過任何電話、傳真、郵件等方式,向任何不明身份的人提供本人的銀行卡卡號、密碼等信息。
另外,應正確使用信用卡,而冒用他人身份申領信用卡套現的行為,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遭到法律的制裁。
銀行機構對客戶申請信用卡做到“親見本人、親見證件、親見簽署”,通過銀行征信查詢系統和聯網核查系統對銀行卡申請者身份信息等情況進行實時查詢,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典型案例一:
用10余臺POS機套現涉案一億多
2011年5月17日,日照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二大隊成功破獲胡某特大非法經營案,當場查獲POS機等作案工具和用來套現的銀行卡等物品一宗。
經查,2009年以來,犯罪嫌疑人胡某伙同王某以個人注冊商戶及利用他人商戶申辦等方式辦理10余臺POS機,瘋狂實施非法刷卡套現犯罪,涉案金額達一億零三百萬元。
□典型案例二:
臺球室做“掩護”刷卡套現
犯罪嫌疑人楊某、丁某2009年以來,通過以個人和他人名義申辦、租賃、購買等方式,先后獲取了5臺POS機。
楊某、丁某利用開辦的某臺球室作“掩護”,在沒有真實交易的情況下,開展給他人刷卡套現和幫人代還等業務,涉案金額4000余萬元,并從中賺取非法手續費50余萬元。
近期經法院依法審理,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十五萬元,判處犯罪嫌疑人丁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七萬元。(記者 徐艷 通訊員 姚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