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報道稱,據北京市地稅局的工作人員介紹,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各公司中秋節所發放的月餅,在繳稅范圍內,需將月餅的市場價值加入到員工的工資內,然后按照工資標準的個稅進行扣除。除月餅外,單位所發的大部分福利都需繳稅,如果有公司違規沒有繳稅,若有人舉報,會進行相應處罰。
不少網民指出,盡管對福利性收入征稅具有強制性,月餅稅看似一個“假問題”,但并不等于稅務部門可以不顧民意來征收,如果真的對月餅收稅了,那就真是個問題了。國家在征稅時其實應為某些財富轉移“網開一面”,諸如月餅之類主要在于提供人們享受親情交融、豐富人際交往的物品,就應該留出空間。也有網民認為,公司給員工發放月餅等福利,已經包含消費稅、增值稅等稅費,再把它算入工資扣稅,不免有重復征稅的嫌疑。
“月餅稅”讓月餅變了味
有網民指出,月餅這類福利物品,一定程度上體現著單位對員工的關懷,當稅收出現于此時,讓這種關懷變了味道。也有網民認為,很多月餅在包裝上“華而不實”,“高價位”基點繳稅讓人情何以堪。署名“畢舸”的博客指出,就像前兩天有關婚前房屋產權加名征稅一樣,月餅稅依然讓民眾產生明顯的不滿情緒。單位發放月餅等普通消費品,不應像住房等高額福利一樣,一律征個稅,而應該在一定數額之內,均可免稅。
署名“月兒彎彎”的微博指出,當蘊含豐富文化魅力與厚重歷史沉淀,象征豐收團圓、親情美滿的中秋月餅淪為征稅的道具時,寄寓的傳統文化元素也會漸漸淡薄,當作為“團圓節”的中秋佳節充滿了為“福利月餅”避稅而苦苦掙扎的消費者時,不知還有多少價值寄托。
但也有網民指出,法律和傳統如果發生碰撞要遵從法律。網民“梅陽”指出,從市場經濟來講,個人收入應該完全的貨幣化,從目前來看,因為我們分配的渠道很多,并不完全貨幣化,如果以對月餅征稅開頭,逐漸把一切納入個人收入貨幣化,就能逐漸規范個人收入。
稅收不應主盯工薪階層口袋
有網民指出,“房產加名稅”、“月餅稅”等稅收的出現,其實反映出稅收見縫插針的趨勢,而且這種征稅的對象是普通民眾。網民“夏天”指出,如果生活用品稅負過重,必然會擠壓普通民眾的日常消費。如此一來,中國傳統文化的禮節基礎將岌岌可危,民眾應享的節日福利受損,月餅銷售市場可能萎縮,相關就業崗位也被削減,這么多負面效應,稅務部門不可不正視。
署名“周俊生”的博客指出,由于制度的不完善,我國個稅征收出現了大的偏差,個稅流失比較嚴重,比如資本利得稅長期處于“暫不征收”狀態,灰色收入更是由于技術上的困難長期無法從稅收上建立管理機制。這種狀況的長期存在,導致工薪階層成了個稅的主力,而一部分收入渠道廣泛的富人卻心安理得地處于個稅征收的邊緣。因此,對于稅務部門來說,更重要的是堵住這方面的漏洞,而不是盯住普通百姓口袋中的“蠅頭小利”。
網民“湯燕雯”指出,關稅及商品稅的稅率過高和重復征稅的現象,直接導致了國內物價的虛高,必須要減少稅負。以買一盒月餅為例,生產銷售企業要繳納營業稅、增值稅,購買者要繳納消費稅,這些稅負成本最終都轉嫁到消費價格上,民眾成為最后的埋單者。讓民眾在為月餅的高昂消費稅埋單后再繳納個稅,有雙重征稅之嫌,讓人頓生稅負不公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