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日前公開了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的注冊資料。資料顯示,2004年6月至2010年8月6年間共向含機構和個人在內的35個監管對象采取監管措施。其中,2009年共有4名保薦代表人因為造假被撤銷資格,6名保薦代表人被處罰。此外,證監會公布了所有保薦人的學歷、全部工作經歷、曾負責的證券發行項目等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保薦人挨罰的名目各異。其中,被撤銷資格的保薦人多為“注冊登記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不符合注冊登記要求”,一位則因“在保薦機構工作期間同時在招銀國際工作,并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并且在申請變更登記時,隱瞞了上述事實”,被撤銷資格。而被證監會處罰暫不受理推薦的保薦人多與保薦項目有關,如招商證券的周凱在保薦桂林三金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項目時,因未參與現場盡職調查,未勤勉盡責地履行相關義務,被罰“12個月不受理保薦代表人負責的推薦”。日信證券雷茂、民生證券劉曉山則因保薦的湘潭電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07年4月上市以來,公司經營業績呈現出大幅下滑的態勢而分別被罰“3個月不受理保薦代表人負責的推薦”。(蔡宗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