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日發布公告,決定自2日起發行今年第三十九期記賬式附息國債,同時下周起發行總額200億元的第五期憑證式國債。
根據財政部公告,此次發行的記賬式附息國債計劃發行280億元,實際發行面值金額為321.4億元。國債期限5年,經招標確定的票面年利率為3.64%,2010年12月2日開始發行并計息,12月6日發行結束,12月8日起在各交易場所上市交易。
本期國債為固定利率附息債,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年的12月2日(節假日順延),2015年12月2日償還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下周起發行的憑證式(五期)國債發行總額200億元,其中1年期40億元,票面年利率2.85%;3年期100億元,票面年利率4.25%;5年期60億元,票面年利率4.60%。
本期憑證式國債發行期為2010年12月6日至2010年12月20日。各承銷機構在規定的額度內發售本期國債。本期國債從購買之日開始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不計復利,逾期兌付不加計利息。本期國債為記名國債,以填制“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的方式按面值發行,可以掛失,可以質押貸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轉讓。
公告指出,從購買之日起,1年期、3年期和5年期本期國債持有時間不滿半年不計付利息;滿半年不滿1年按0.36%計息;3年期和5年期本期國債持有時間滿1年不滿2年按1.89%計息;滿2年不滿3年按2.97%計息;5年期本期國債持有時間滿3年不滿4年按4.32%計息;滿4年不滿5年按4.41%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