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將研究建立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制度,制定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相關政策。
作為利率和匯率等金融制度改革的關鍵環節,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制度的建立,意味著中國境外投資制度的對象將由目前的部分機構投資者擴大至個人投資者。
以民間流動資金規模巨大的浙江溫州為例,每年到溫州推介的眾多海外投資項目中,90%都是面向中小企業或者個人投資者的,這表明當地個人對外直接投資有需求、有市場。個人資本一旦能夠直接“出海”,將為民間資本找到一條新的合法出路,給投資者帶來更多投資機會,便利性不言而喻。
對外開放是發展的重要動力。個人境外直接投資是配合中國經濟內部結構性改革,不但能逐步減少中國經濟對出口的依賴程度,促進產業結構轉型,還能促進中國企業的外向型發展,預示著經濟社會轉型升級到一個新的層面。
個人境外直接投資在為民間資本提供了更多出路的同時,也折射出金融體制改革背后的人民幣國際化信號。要成為一種國際貨幣,人民幣僅局限在經常項目下使用是遠遠不夠的,還應拓展到個人資本和金融賬戶下的開放,不斷推進貨幣自由兌換。
個人境外投資程序應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有關方面要控制資金規模和領域,嚴厲打擊資金外流和洗錢等非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