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昨日在回顧中國銀行業監管實踐時指出,強化事前監管與持續監管,禁止銀政、銀信(農村信用社)、銀信(信托)、銀擔之間的不當合作,提高風險監管有效性。
劉明康表示,今年以來,銀監會繼續實踐逆周期的監管理念,針對全球金融危機對實體經濟影響的不斷蔓延,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撥備計提力度,增強風險抵御能力,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正確處理好業務發展和風險防范的關系,堅守風險管理底線,扎實做好“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嚴密防范票據風險,加強對貸款風險集中度的管理。
劉明康說,在加強持續監管的同時,堅持采用并不斷改進事前結構化限制性監管措施,降低不同金融市場、行業、地域的風險傳染性。堅持關注銀行體系與非銀行體系間的控股和防火墻建設,嚴防風險傳遞。嚴格管控銀行跨業亂辦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已收購的每3年、5年、7年要分別做一次同行評比、綜合評級,達不到高于行業平均業績的將勒令退出,禁止信貸資金進入股市,禁止銀行為企業債券提供擔保,同時要求銀行嚴密監測作為抵押品和理財產品的股權價格的變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