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與深交所近日分別發布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首批中小企業私募債品種也有望很快面世。
英大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大霄認為,中小企業私募債作為公司債市場的一個重大創新,對于完善中小企業的融資服務體系,有很重要的意義!八姆⻊諏ο蠖ㄎ辉诜巧鲜械闹行∑髽I,且采用備案制,與目前已有的債券品種或者發行新股等融資渠道相比,在程序上更便利,對于那些有廠房有設備有訂單,只是缺少流動資金的中小企業而言,能夠解‘燃眉之急’!彼f。
千呼萬喚始出來的中小企業私募債,風險到底有多大?又該如何防范呢?
對發行人凈資產和盈利能力等無硬性要求,無需審批,實行交易所備案發行制,凸顯市場化原則
與目前已有的債券品種相比,充分突出市場化原則,是中小企業私募債的一個鮮明特點。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中小企業私募債市場化原則體現在三個方面: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對發行人凈資產和盈利能力等沒有硬性要求,由承銷商對發行人的償債能力和資金用途進行把握;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各種要素,諸如發行金額、利率、期限等,均由發行人、承銷商和投資者自行協商確定,通過合同確定各方權利義務關系;中小企業私募債券采取交易所備案發行制,交易所對備案材料進行完備性核對。
由此可見,中小企業私募債的“門檻”降低了許多。根據試點辦法,試點期間,凡是符合工信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產、金融類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就可以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
李大霄認為,長期以來,直接融資滯后于實體經濟發展需要,債券市場更是“短板”。公司債發展緩慢,沒有真正實施市場化發行是一個重要原因,此次試點中小企業私募債凸顯了市場化原則。這一嘗試對未來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有標志性意義。
可能出現企業不能按時清償債務的情況,我國應完善公司信用評級體系、信息披露制度等
由于對發行人沒有凈資產和盈利能力的門檻要求,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是完全市場化的信用債券品種,而且屬于高風險高收益品種,因此,投資者應具備一定的風險識別與承擔能力,充分知悉私募債券風險,依據發行人信息披露文件獨立進行投資判斷!
李大霄說,正是由于企業進入門檻低,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投資風險也相應增加。也就是說,未來有可能出現債券到期后,企業不能按時清償債務的情況。如果遇到這一狀況,投資者就可能遭遇較大損失!爱斎唬c沒有業績支撐的垃圾股票相比,其風險相對還是小的。對于符合條件的個人投資者,可以適度配置私募債!崩畲笙稣f。
為了防范風險,中小企業私募債在投資者的準入方面,制定了較高的標準。根據試點辦法,中小企業私募債將實行較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
根據兩個交易所發布的試點辦法,中小企業私募債將主要面向金融機構、理財產品、企業法人等投資者。上交所的辦法中雖然也對個人投資者開了“口子”,但條件卻較為嚴苛,如個人名下的各類證券賬戶、資金賬戶、資產管理賬戶的資產總額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具有兩年以上的證券投資經驗等。
此外,試點辦法中也設置了多項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具體措施,如引入了私募債券受托管理人制度,要求發行人建立償債保障金,鼓勵發行人采取增強信用的措施等等。
有專家認為,我國在公司債券市場方面,要形成完善的法律體系、信用評級體系、信息披露制度等。由于交易所不對私募債券的投資價值、風險等作出判斷,這就要求發行人及時、充分地進行信息披露;同時,證券公司也應更好地擔負起防控風險的責任。
業內人士也建議,試點初期發行額度不要太大,在充分摸索經驗、建立起完善的企業評估、發行和交易體系以后,看結果再決定下一步行動;并建議政府或相關機構設立擔保公司,加快推進債券發行的保險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