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金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金巖石的執業誠信危機正在進一步蔓延。金巖石及國金證券相關人士回應部分媒體采訪時表示,金巖石當年在美國被禁入證券業是因為到了中國沒有繳費。但根據美國金融業監管局檔案和香港聯交所資料顯示,擁有美國國籍的金巖石或是因為逃避“24個月特別監視”,而被禁止在美國證券業從業。
回應報道對媒體撒謊
在《每日經濟新聞》報道金巖石刻意回避GLOBALINK證券公司從業經歷和被處罰事件之后,金巖石曾在回復一些媒體采訪時表示,三普證券公司和GLOBALINK證券公司實際上為同一個公司。
據經濟觀察網報道,該網記者在向金巖石求證相關報道時,其在“短信回復記者稱,三普即globallink的中文名。”隨后,金巖石又再度對一家報社記者稱,兩個公司即為一個公司,在加州叫格林證券,在大華府叫三普證券。
據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再度向金巖石本人確認,對方卻告訴記者,兩個公司并非一個公司。而美國金融業監管局相關資料也顯示,兩個公司并非一個公司。
或未被執行監視而禁入
此外,金巖石和國金證券相關人士在回應媒體時聲稱,其在美國被禁止從事證券業系因從2002年開始兩年內沒有繳納費用。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事實并非如此。
據美國金融監管局檔案證實,金巖石曾經在2003年1月14日就收到通知,他將在2003年7月14日開始“被處罰為停職”,即不能在NASD成員單位的任何職位任職。而對此,金巖石沒有提出聽證會要求。此后,美國NASD仲裁機構在2004年1月20日判決,禁止金巖石在NASD成員單位中從事任何職業,措辭比此前2003年的裁決更為嚴厲。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還在美國金融業監管局檔案中發現,正是在2001年,“弗吉尼亞州聯邦發起監管行動,金巖石被處以大約3.7萬美元的罰金并要求撤銷他對INV.ADV為期2年的申請,中止金巖石以違背弗吉尼亞州證券法的名義從事商業活動。該案起始日期為2001年10月4日。弗吉尼亞州政府指控金巖石運營賬戶的模式被考慮為無條件的,控告他在獲得注冊前就進行商業活動,以及他使用了誤導性的廣告去吸引弗吉尼亞州客戶。該案決議通過日為2001年10月19日,裁決處以罰金3.74萬美元。
制裁令處以金巖石為期24個月的特別監視。規定在24個月特別監視完成前,不予以重新申請。另外,金巖石提出上訴,要求延長對該糾紛的回應時間至2002年1月。最終弗吉尼亞州判定延長該回應時間至2001年11月28日。”
美國證券行業一研究人士在分析該檔案后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處罰鏈條上來看,對金巖石最后的處罰正是在金巖石回國前夕。金巖石也曾提出過上訴,意味著他并不是不知道。按照金巖石曾經的公開資料,他在2001年年底到了中國。所以,金巖石肯定沒有完成被執行24個月的特別監視處罰。
而據香港聯交所的公開資料,金巖石的國籍為美國。該研究人士稱,或許正是為了逃避美國法律的處罰而到了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