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針對諾貝爾委員會把和平獎授予劉曉波,泰國中國和平統(tǒng)一促進會總會撰文《悲哀的西方“和平獎”》表示憤慨。文中指出,根據(jù)諾貝爾遺囑,和平獎應授予“為促進民族和睦,增進各國友誼,推動裁軍以及為召開和宣傳和平會議而努力的人”。然而挪威諾貝爾委員會把和平獎授予一個犯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人,一個嚴重破壞民族團結(jié)、鼓動抵制主權國家現(xiàn)行法律的犯罪分子——劉曉波,這是對“和平獎”赤裸裸的糟蹋!回想起1989年分裂分子達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讓人感到,和平獎這樣一個神圣的獎項,被某些勢力傷害得千瘡百孔,同時讓人不禁懷疑這背后推動者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