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06日 09:56:00 來源:北京商報
原標題:400億新興產業引導基金落地在即
未來或委托銀行撥付資金 專業團隊篩查創業企業
北京商報訊(記者 蔣夢惟 實習記者 林子)為助力創業創新和產業升級,昨日,國務院批復了《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設立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國家發改委等兩部委宣布,將加快推進相關工作,各地政府或龍頭企業擬推薦總規模不低于2億元人民幣的參股基金,其中,由地方政府出資的參股基金,社會出資不低于基金總規模的60%。
目前,基金實體即將組建完成,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這意味著由政府主導的基金運行實體機構即將建成,未來,這一機構可以委托銀行撥付資金,并對銀行進行考核,另外,還可將創業企業篩查選擇的任務交給專業團隊管理。
據《方案》規定,處于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領域的,屬于初創期、早中期且具有原始創新、集成創新或消化吸收再創新屬性的創新型企業,有可能獲得投資。在投資方式上,國務院本次提出,將“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通過股權方式來投資”。趙錫軍稱,在產業引導基金中,這是很常見的方式,因為個別行業的創新項目本身風險較大,在初創期很難得到天使投資的青睞,因此需要政府出面,購買創業企業的部分股權,幫助社會資本承擔一定的風險。
事實上,早在2015年初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就已考慮到了基金管理和收益分配的事宜。李克強當時表示,可以公開招標,擇優選定若干家基金管理公司負責運營,自助投資決策。在基金收益分配時,實行先回本、后分紅,“社會出資人可優先分紅,國家出資收益可適當讓利,收回資金優先用于基金滾存使用”。此外,李克強還表示,這筆基金總額將達400億元。
“在產業引導基金中,400億的金額已經算是‘大手筆’了”,趙錫軍說,這筆大額基金進入市場,今后還需發布更多細則用以規范資金。此外,趙錫軍稱,本次文件的初衷是扶持處于創業初、早、中期的企業,但在企業達到上市條件,政府引導階段結束以后,基金是否會撤出、將在何時撤出、如何撤出,都還有待基金退出機制的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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