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5 08:44:00 來源:光明日報
日前,教育部印發《關于做好2016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做好2016屆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通知指出,從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設置創新創業教育課程,對全體學生開發開設創新創業教育必修課和選修課,納入學分管理。
通知要求,對有創業意愿的學生,開設創業指導及實訓類課程。對已經開展創業實踐的學生,開展企業經營管理類培訓。要廣泛舉辦各類創新創業大賽,支持高校學生成立創新創業協會、創業俱樂部等社團,舉辦創新創業講座論壇。高校要設立創新創業獎學金,并在現有相關評優評先項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在創新創業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
通知強調,要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狀況統計指標體系。從2016年起,各地各高校要重點統計有就業意愿尚未就業畢業生、暫不就業畢業生等指標。建立三級聯動機制,輔導員及時了解每一位畢業生的就業狀況和意愿,院系認真核實匯總就業數據,學校實時更新就業監測系統相關信息。高校要有針對性地加大對有就業意愿尚未就業畢業生的指導服務力度,幫助他們盡快實現就業創業。
對于就業困難畢業生,教育部要求做好幫扶工作。“要準確掌握家庭困難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農村生源畢業生、殘疾畢業生等各類就業困難群體的具體情況,實行‘一生一策’動態管理,通過開展個性化輔導、組織專場招聘等活動,做到精準發力、精準幫扶。各地各高校要積極協調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做好求職創業補貼申請和發放工作。”通知表示。(記者晉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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