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首個促進對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地方性法規在江蘇施行
中新網南京9月2日電 (記者 朱曉穎)《江蘇省對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貫徹實施座談會2日在南京召開。這部為在江蘇臺胞臺企量身打造的地方立法,成為大陸首個促進對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地方性法規,展現出諸多立法層面的創新和亮點,備受臺胞臺企的關注。
大陸首創:為地方對臺交流合作提供綜合法制保障
已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的《條例》,積極回應了臺灣同胞在創業、就業、學習、生活等方面的合理訴求。通過該地方立法,為江蘇省對臺經濟文化等多領域交流合作提供了綜合法制保障,這在大陸尚屬首創。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民族宗教僑務委員會委員王洪祥在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條例》保障的內容,從經濟領域延伸拓展到文化、社會等領域。
其中,《條例》規范經濟交流合作的條款有16條,規范文化、社會領域交流合作的條款有12條,專門規范臺灣地區青年就讀、就業、創業的條款有3條。王洪祥表示,這反映了江蘇臺灣兩地交流合作的現實狀況,也為兩地交流合作創造了更好條件。
突破擴容:保障江蘇對臺交流合作從“點”到“面”
通過立法,引導保障江蘇對臺交流合作走向深化拓展,是此次《條例》立法的突破點、創新點。
江蘇是臺資高地,吸引利用臺資總量連續18年位居大陸各省市前列。據江蘇省臺辦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江蘇累計批準臺資項目超過2.99萬個,實際到賬臺資超過865億美元。
江蘇省臺辦副主任孫繼兵在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早在2012年,江蘇制定了《江蘇省保護和促進臺灣同胞投資條例》,重在投資領域保護臺灣同胞權益;2020年,江蘇又出臺了《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條例》,重在臺資高地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
在孫繼兵看來,此次《條例》的施行,是前兩次地方性法規的再升級版。
王洪祥表示,這3部地方性法規在不同年代制定,是隨著江蘇對臺工作的創新實踐不斷拓展深化的——立法保障范圍從投資,擴展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領域;從昆山試驗區的“點”,擴展到省域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整個“面”。
制度創新:嵌入臺灣居民居住證政策 強調同等待遇
新施行的《條例》,重點圍繞促進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吸引臺灣地區青年到江蘇交流合作等內容作出了規定,其中嵌入了臺灣居民居住證政策;在為臺胞、臺企提供同等待遇等方面,作出了更多制度創新。
王洪祥介紹,《條例》增加了臺灣同胞可以享受學前教育、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的內容,還增加了臺灣同胞辦理公交卡、公園游園年卡、圖書館讀者證等便利的內容,切實落實了同等待遇原則。
此外,《條例》專門規定了持有居住證的臺灣同胞,可按居住地的規定,與居住地居民同等享受購房、住房保障待遇等。
“《條例》貫穿了‘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可以說,《條例》的施行,給很多在江蘇長期發展的臺灣同胞吃下一顆‘定心丸’。”孫繼兵表示。
青年有感:享受同等待遇“打包”大禮包 很友好很暖心
在江蘇入學、就職的臺灣地區青年群體,是此次《條例》重點關注的群體之一。
“客觀來說,作為背井離鄉的臺灣地區青年在這里打拼,我們很看重‘同等待遇’。此次《條例》施行后,我們可以和江蘇本地青年一樣,享受同等購房待遇,考事業編制……”南京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青年委員會主委何思穎在受訪時說。
何思穎已在江蘇創業7年:“作為一名土生土長的臺灣人,深感江蘇是事業投資的高地,是維系臺胞情感的屬地。”
研讀《條例》之后,她認為法規實操性高,貫穿了“臺商就是蘇商,臺胞就是江蘇人”的理念,很友好,也很暖心,讓臺灣年輕人扎根這方熱土有了更多期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