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閩臺胞:“農林22條措施”契合臺胞臺企實際需求
中新社福州3月22日電 (記者 閆旭)“‘農林22條措施’契合臺胞臺企實際需求,聚焦臺胞臺企普遍關心的問題。”在閩臺胞何樹明22日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表示,比如第一、第二條內容是針對農村土地經營權和林地經營權,第四、第五、第六條是針對融資問題,第二十二條是針對開拓內銷市場問題,這些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帶給他更多發展信心。
截至目前,福建省累計批辦臺資農業項目2789個,合同利用臺資42.2億美元。
近日,國務院臺辦、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等11個部門聯合出臺《關于支持臺灣同胞臺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農林22條措施”),不少在閩從事農業林業的臺胞表示,是實實在在的利好,讓他們更有歸屬感。
何樹明來福建平潭綜合試驗區發展已有7年,經營一家農業生物技術示范農場,將臺灣遠紅外線活化土技術帶到平潭,希望從平潭起步在大陸推廣智慧農業。如今,他試驗種植的草莓已經成熟結果。“‘農林22條措施’把一些設施用地納入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我們可以依法依規使用一般耕地,擴大用地范圍,為企業擴展業務提供更多可能。”何樹明說。
來自高雄的馬基莊在福州閩侯縣白沙鎮洋石村經營占地面積800多畝的朝陽農場14年,對他來說,發展資金短缺、融資難一度是農場發展的瓶頸。
“‘農林22條措施’專門提到,在福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可納入‘臺商臺胞金融信用證書’和臺企臺胞征信查詢應用范圍,鼓勵金融機構為其提高審貸、擔保與再擔保效率。”馬基莊說,“這為我們擴大了融資的渠道,對臺胞臺企參與大陸農業林業發展是極大的利好。”
馬基莊表示,在各項惠臺利民措施的支持下,去年農場迎來發展最好的一年,接待了萬余名游客。今年,馬基莊計劃投資60余萬元人民幣,完善朝陽農場的觀光步道。
“農林22條措施”鼓勵臺灣鄉村建設規劃設計師到大陸從事規劃設計工作,福州市臺胞投資企業協會人才委員會主委、陽光學院兩岸融合發展研究院院長馬彥彬覺得“很受鼓舞”。
在福建永泰縣,自2014年引入臺灣“打開聯合”團隊參與嵩口古鎮建設開始,兩岸鄉建鄉創合作不斷“開花結果”。去年以來,馬彥彬率臺灣建筑師團隊參與了永泰縣尾林村、西安村、嵐口村的美麗鄉村建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