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0日電(記者石龍洪、趙博、許雪毅)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將于9月1日正式實施。有關專家分析認為,此舉為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安居樂業提供了更多便利、創造了更好環境,體現了中央對港澳臺同胞的真誠關心,不僅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而且意義深遠。
南開大學臺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指出,《辦法》是在國家發展取得重大歷史成就之際,以新的規定和舉措為便利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工作、學習、生活做出的制度性安排。《辦法》具有務實、專業、精確、規范等特點,突破了制度障礙、解決了具體問題,為港澳臺居民享受相關權利和公共服務提供了法律保障。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認為,推出居住證是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的重要措施,此舉“接地氣”,適應了港澳同胞的切身需求,將助力港澳同胞抓住國家發展的歷史機遇,從長遠來看具有深遠意義,有利于解決港澳自身在經濟社會發展方面遇到的一些深層次問題。
北京聯合大學臺灣研究院教授朱松嶺表示,從涉臺角度看,居住證新舉措是落實十九大報告提出的“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對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具有重要指標意義。取得居住證將享受3項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9項便利措施,可以說從全方位為臺胞在大陸提供了方便,一些困擾多年的問題迎刃而解。
他認為,這項新舉措有助臺胞更好分享大陸發展機遇,更加體會到在廣袤的祖國大陸“天高任鳥飛”的感覺。從“31條惠臺措施”到居住證新舉措,大陸持續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并推進落實,誠意和善意受到了廣大臺胞好評。
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副院長張文生表示,居住證新舉措針對臺胞反映的問題和利益訴求提出了切實的解決方案,帶來了實實在在的福利,兌現了有關“同等待遇”的政策承諾,體現了大陸是真心實意為臺胞謀福祉、辦實事。這個重要的制度創新將使越來越多臺胞愿意到大陸工作、學習、生活,分享大陸發展機遇,共同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