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月28日,國務院臺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9個部門發布《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31條具體措施中,涉及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的措施19條。
看完31條措施深化兩岸交流合作,臺灣青年們有什么想說的嗎?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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