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20日下午在天津簽署,這是兩岸兩會恢復制度化商談以來簽署的第16項協議。海峽兩岸多位知名專家學者在接受本社記者采訪時認為,這份協議直接回應了兩岸民眾的共同關切,將為保障兩岸人民福祉,并在提升兩岸核電運轉安全,加強核電安全資訊透明化,促進兩岸核電安全經驗交流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中國社科院臺灣研究所研究員王建民說,今年3月11日,日本宮城大地震導致福島核電站發生核泄漏事故。海峽兩岸如何在核電安全上加強合作,也成為兩岸同胞特別是臺灣同胞關心的問題。在兩岸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兩岸兩會很快就此達成協議,充分體現了兩會制度化商談的務實與高效。
“這個協議非常重要,將開啟兩岸在核電安全方面的合作與交流。”臺灣核能科技協進會董事長歐陽敏盛說,兩岸建立核電安全通報機制后,會讓民眾更安心。而且,兩岸未來還可以在核能安全方面互相關切、互訪交流,遇到臨時緊急情況也可以互相支援,這對兩岸交流以及兩岸民眾的福祉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
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臺港澳研究所所長嚴安林說,從時效上看,核電安全合作協議從提出議題到簽署,前后不過半年左右,可見兩會對民生關切的反應非常迅速;從內容上看,協議明確提出“安全第一”的原則,這是一個充分體現公益性的協議,有利于兩岸民眾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