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八事變后,侵華日軍在各地偽政權的配合下,設立強征勞工的機構,建立勞工集中營,成千上萬的戰俘和平民被驅趕到滄陷區的工廠、礦山等地從事苦役。太平洋戰爭爆發后,由于日本國內勞動力嚴重不足,日本政府又確立了向日本本土輸入中國勞工的政策,近4萬名中國勞工被強擄至日本。
1944年10月,山東省高密縣人劉連仁被強征至日本北海道明治礦業株式會社昭和礦業所。在經歷了8個月的繁重勞役和非人的生活后,于1945年7月30日和其他4人逃出。劉連仁因與難友失散,在北海道石狩郡當別町的山洞中隱居下來,直到1958年2月8日被當地獵人發現,才得以重見天日。劉連仁被發現后,在日本引起軒然大波,但日本政府拒不承擔強擄中國勞工的罪責。1958年4月,在日本友好人士和旅日華僑的幫助下,劉連仁回到祖國。回國前,他發表聲明,保留向日本政府提出各項要求的一切權利。(圖片來源: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
劉連仁在日本北海道的藏身處。(圖片來源: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
劉連仁在日本13年“野人”生活的用具。(圖片來源: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
劉連仁在日本13年“野人”生活的用具。(圖片來源: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
1958年劉連仁被發現時的情景。(圖片來源: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
1958年劉連仁回國時與妻兒在天津碼頭相見。(圖片來源: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
(責任編輯: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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