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1日消息 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臺“立法院”本周三、四將再度召開聯席會議,審查二次“陳江會”簽署的四大協議。在藍營民代強力護航下,四項協議只要經過臺“立法院院會”復議,將不予審查。換言之,一旦臺“立法院”未能在30天內決議,四協議將可根據“兩岸條例”授權行政機構自動生效。
報道稱,江丙坤、賴幸媛本周三、四將再度前往臺“立法院”聯席會議,報告并備詢二次“陳江會”簽署的四項協議,但議程上已經附加但書,只要四協議經臺“立法院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按照程序,臺當局“行政院”在“立法院”決議通過四協議,或是在“立法院會”期內1個月內未決議而視同通過后,臺當局交通部門會制訂兩岸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規范海運直航事項,經報臺當局“行政院院會”同意之后,即能實施。至于空運因為涉及貨運包機、客機擴大、航班增加、新航線規范等,會根據不同項目修改現有辦法。(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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