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
調整住房供應結構。推進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建設,福建省社會保障性住房項目總建筑面積近1000萬平方米,總投資233億元。2008年共解決1.8萬戶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首推“農房統保”。政府出資為全省所有農村住房投保,遭受自然災害的農村倒房戶與損房戶每戶最高可獲賠1萬元,省政府出資的年保費由3500萬元逐年提高至5000萬元。
實施農村“造福工程”。5年共搬遷近15萬農村人口,2008年起,“造福工程”與中心村鎮建設、地質災害搬遷及災后重建相結合,提高補助標準,全面提升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