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出臺惠臺“26條措施”實施細則
中新社廈門4月14日電 (黃詠綢)廈門近日就《關于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26條措施”)出臺《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了相關政策的申報、辦理程序。
2019年11月,“26條措施”出臺,幫助臺灣企業、臺灣同胞“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分享大陸發展機遇。其中,圍繞5G產業熱點,積極支持兩岸企業就5G產業開展交流合作,臺企可按市場化原則參與大陸5G技術研發、標準制定、產品測試和網絡建設。臺企可同等參與大陸城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園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城鎮污泥無害化處置與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和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等循環經濟項目。
而近日廈門推出的“實施細則”,公布并明確了具體政策及其申報條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單、辦理程序。此外,還將相關責任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受理地點等一一列出。有不少還明確了辦理時限,包括法定時限和承諾時限,方便臺胞臺企查詢、了解和辦理相關業務。
廈門市委臺港澳辦有關人士表示,廈門市將持續推進落實臺胞臺企同等待遇,把廈門打造成為兩岸經貿合作最緊密區域、兩岸文化交流交往最活躍平臺、兩岸直接往來最便捷通道、兩岸同胞融合最溫馨家園。
“大陸已持續出臺‘31條措施’‘26條措施’等一系列惠臺利民政策舉措,為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提供更多同等待遇,受到臺胞們的廣泛歡迎和好評。”廈門市臺商投資企業協會會長吳家瑩表示,實施細則的及時推出,將幫助在廈臺胞更全面、更準確地了解業務辦理手續,切實享受政策優惠,真正感受到“廈門溫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