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7月4日電(記者李鯤、周潤健、王暉)中國北方第一大港口城市天津4日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津臺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將促進臺資企業在天津更好更快發展,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天津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
今年2月底,國務院臺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出臺《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即“31條惠臺措施”),是大陸方面同臺灣同胞分享發展機遇的又一“大禮包”。天津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于為忠表示,出臺《若干措施》是天津全面落實中央“31條惠臺措施”的重要舉措,將切實推動津臺合作向縱深發展。
記者采訪了解到,《若干措施》由天津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和天津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出臺,共計52項,其中第1項至24項是關于津臺經濟交流合作方面,第25項至35項是關于津臺社會文化交流合作方面,第36項至46項是關于臺灣同胞在津學習實習就業創業方面,第47項至52項是關于臺灣同胞在津生活方面。
據天津市發展改革委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處長李芃介紹,天津此次出臺的52項惠臺措施有4方面特色:一是體現了同等待遇的要求,如支持臺資企業在津設立區域總部、研發中心,開展冷鏈物流試點等;二是體現了率先分享發展機遇的要求,如支持臺資企業參與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等;三是體現了回應臺胞臺企普遍關切的要求,如高校畢業的臺灣學生來津創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申請最高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等;四是體現了臺灣同胞廣泛受益的要求,如臺灣同胞可以參加天津市勞動模范、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的評選等。
據了解,天津將于5日起舉辦第十一屆津臺投資合作洽談會暨2018年天津·臺灣商品博覽會,《若干措施》也將在展會上得到進一步宣傳和解讀,讓更多的臺胞臺企了解并切實分享天津的發展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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