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谷歌公司被曝撥款資助國際權威學者,撰寫符合這家科技巨頭利益的學術文章。
英國《衛報》13日報道,美國“問責運動”組織公布的報告顯示,谷歌撥款資助了329篇發表于2005至2017年的公共政策研究論文。其中一半以上直接資助,其余由谷歌支持的組織或機構間接資助。
66%的論文沒有公開研究資金來源。論文作者來自美國哈佛大學、麻省理工學院、英國牛津大學及德國柏林經濟學院等全球一流高等院校和研究機構,從谷歌獲得5000美元至40萬美元不等的“好處費”。
“問責運動”組織執行董事達尼埃爾·史蒂文說,谷歌試圖通過自身實力“影響每個層面的政策制定者”,“監管者有必要知道,他們依賴的所謂獨立的司法和學術著作其實都是谷歌給的”。
按照英國《每日郵報》的說法,這些論文支持谷歌在監管和隱私方面的立場。比如,有論文認為,搜索服務商收集大量的用戶數據,以此向用戶提供免費的服務,是公平的;谷歌并沒有操縱搜索結果從而不公平地把客戶引向自己的服務。
谷歌甚至被指“招標”論文,草擬論文題目、定下預算,尋找有意愿的學者“申請”。美國《華爾街日報》借助信息公開法律獲得的數千份郵件顯示,谷歌同一些全球頂尖高校的教授存在金錢交易。
美國伊利諾伊大學法律教授保羅·希爾德因研究版權而接近谷歌,獲得谷歌近1.9萬美元資金支持。2010年,谷歌聘用當時在普林斯頓大學擔任法律與技術研究員的德文·德賽為谷歌物色論文“寫手”。這項工作花掉谷歌207萬美元。
谷歌曾有意支持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律教授達尼埃爾·克蘭關于反對監管互聯網搜索引擎的研究,被拒絕。克蘭說:“錢是好事,但會干擾學術研究的客觀性。”
谷歌公共政策主管萊斯利·米勒說,公司希望學者公開贊助方,同時保持獨立性。他暗懟“問責運動”組織,稱對方也沒有公布背后贊助者。按照米勒說法,其“金主”之一是同谷歌“對著干”的甲骨文公司。
史蒂文對此回嘴說:“每次谷歌壞事敗露,總是指責別人”。(陳丹)【新華社微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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