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籍乘客凌晨在深圳乘車33分鐘被索要480元”一事,10月8日,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官方微博@深圳交警通報稱,已找到涉事車輛,系網約車,深圳交委對被舉報的司機做出處罰,吊銷其網約車駕駛證、暫扣其車輛,并按非法營運給予處罰。
10月9日下午,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官方微博@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通報稱,已對涉事車輛和司機的違章經營行為予以頂格處罰,責成涉事車輛所屬企業向該名外國友人當面致歉,并退還505元車費、小費;對其涉及價格欺詐行為,將移送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罰。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今年9月25日,微博網友@劉向農Arnong發布微博稱,9月21日,他的外籍客人從米蘭直飛深圳,早晨6點到深圳,需從深圳機場到南山南海路附近的酒店,當時沒有預約的士,直接到的士站上深圳的士,最后乘車33分鐘被宰480元,還曾被索要小費20元。次日,@劉向農Arnong在上述微博留言稱,已向相關部門投訴,得到的回復是“假的士”。
對于上述事件,10月8日,@深圳交警 發布消息稱,涉事車輛已找到,經調查該司機是網約車司機,有網約車駕駛證。9月21日6時許,其在機場時,通過QQ群里黃牛介紹接到一單將兩名外國人送往南山東華嘉悅酒店,黃牛與外國人談好400元的價格,司機給了黃牛250元,因乘客需要發票,黃牛又叫了一賣發票的打了張485.8元的發票花了10元,送到地方后,司機收了480元,如果按平臺收費220元左右。
8日晚,@深圳交警 再次通報稱,深圳交委對被舉報的司機已做出處罰,吊銷其網約車駕駛證、暫扣其車輛,并按非法營運給予處罰。
10月9日下午,@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通報稱,關于網友反映一外國友人從深圳寶安機場坐“的士”到南山區被收車費485元、小費20元一事,經核查,該車輛所屬公司為安吉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取得網絡預約出租車道路運輸證;駕駛員楊某已取得網絡預約出租車駕駛員證。深圳交委已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處置:
1.依照《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已對涉事車輛和司機的違章經營行為予以頂格處罰。對其涉及價格欺詐行為,將移送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罰。
2.責成涉事車輛所屬企業向該名外國友人當面致歉,并退還505元車費、小費。
3.督促在深圳經營的各網約車平臺,依據其經營管理規定,將涉事車輛、司機列入不誠信名單,采取技術手段予以封禁。
4.將會同稅務部門研究推行電子發票,進一步強化出租車票據的源頭管理。
5.市民朋友在乘坐出租車、網約車中遇到價格、服務等方面的問題,請及時撥打12328投訴反映。
(原標題:外籍乘客打車被宰,深圳交委頂格處罰涉事車:封禁退款致歉)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