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唐山國企員工涉租車詐騙
京華時報訊(記者 張思佳)唐山一國企員工因單位不景氣兼職做小額貸款,從首汽租賃公司朝陽公園店租車后將車賣掉并與合伙人分贓。昨天上午,吳某因涉嫌詐騙罪在朝陽法院受審。吳某否認指控,稱是有人利用他租車再賣掉,因為太害怕所以沒有報警。
為貸款而參與作案
據檢方指控,案發前吳某是唐山冶金礦山機械廠成本處主任科員。去年9月25日晚上9時許,吳某伙同他人來到首汽租賃公司朝陽公園店,以租車的方式騙取白色豐田威馳轎車一輛,經鑒定價值5.7萬元。去年9月27日下午1時許,吳某又來到大興一嗨租賃公司亦莊店,以租車的方式騙取大眾朗逸汽車一輛,經鑒定價值9.3萬元。
昨天上午在朝陽法院受審時,吳某否認檢方指控的詐騙罪罪名,稱自己被團伙成員利用才去租車,并沒有參與賣掉租賃的車輛,不構成詐騙罪。
吳某稱,他是唐山一家國企的員工,單位不景氣,在一個放貸公司做兼職。因為手上沒錢,所以需要一筆錢放貸。通過一個中介公司,他認識了一個叫“龍”的男子和一個大姐,“龍和這位大姐說可以幫忙貸款,本來說讓去山東,但后來又說山東沒談成,需要去北京。”吳某稱,去年9月25日,他和龍及一名叫大飛的男子來到北京,當晚龍叫他去首汽租賃公司租了一輛車,簽了合同,“我拿著龍給的銀行卡去租的車”。
“龍跟我說,用租到的車放到放貸公司貸款,車作為一個資產抵押,貸出去的款收回之后,車就能收回來。”吳某說,他本不是十分信任龍,但是想到龍應該不會把車弄沒了,況且還有龍的同伙大飛和自己住在一起,也有大飛的身份信息,就放松了警惕。
吳某說,龍把車開走后,和他住在一起的大飛借口買煙離開了。一個多小時以后,大飛給他打來電話說賓館的抽屜里放了1000元錢,并告訴他,車要不回來了。
稱因害怕不敢報警
吳某辯解稱,他有正當穩定的職業,沒有必要詐騙,他并沒有參與賣車,“我知道辦小額貸款的程序,但龍他們租車辦貸款這件事我還是頭一次聽說。”
庭審中,吳某多次表示,租賃的車被賣掉后,他因為害怕,也賠不起租賃公司的車錢,所以才沒有報警。吳某稱,他租車是因為要拿貸款,并沒有想過將車賣掉,車被賣掉后,他到租賃公司辦理了續租,續租的錢還是他交的。
該案并未當庭宣判。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