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限制游客的不文明行為,更應該確保不文明的游客被處理,讓他們意識到一旦不文明,就可能吃不了兜著走。
國家旅游局9日公布2起不文明旅游行為案例,將兩名游客列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已超18個月,其間,修訂版《國家旅游局關于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發布,目前已有24人上榜“黑名單”。今年2月,由中航協頒布的民航旅客版“黑名單”開始實施,至今上榜15人。(新華社10月10日)
每年數十億人次出游,不守文明者恐非少數,僅有24人被“拉黑”,顯然不成比例。如果該“拉黑”而不“拉黑”,“黑名單”制度就無法起到懲戒之效。
《國家旅游局關于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中國游客在境內外旅游過程中發生的因違反境內外法律法規、公序良俗,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將被納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這就是“不文明游客黑名單”。
目前,“黑名單”制度遭遇雙重尷尬。一個是被“拉黑”的游客過少,這將助長一些游客的僥幸心理。另一個是游客被“拉黑”后,究竟會面臨何種處罰,公眾并不知情,很多游客認為即便被“拉黑”也無所謂。
不文明旅游不僅不道德,而且違法。《旅游法》規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范。”故此,不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不尊重文化傳統,不愛護旅游資源,不保護生態環境、不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范,皆屬違法。
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為還涉嫌犯罪。前不久,數名中國游客在濟州島與餐館老板娘發生沖突,監控顯示,當時游客用酒瓶砸了老板娘頭部,導致她因腦出血住院。這種行為按照韓國法律屬于“集團暴力活動”,情節較為嚴重。
實施“黑名單”需要旅游部門、征信、交通、公安等各部門加強合作,形成有效的聯動懲戒機制。除了限制游客的不文明行為,更應該確保不文明的游客被處理,讓他們意識到一旦不文明,就可能吃不了兜著走。比如,規定被“拉黑”的游客在一定時間內進不了景區、住不了酒店,甚至坐不了火車和飛機,從而讓制度長出“牙齒”。
如今,一場說走就走的旅游,早已不是難事。中國自古就是文明古國、禮儀之邦,出游時即便做不到溫潤如玉、謙謙君子,也應該守住底線。(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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