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8時25分報道,射陽縣是蘇北平原上的一個國家級貧困縣,在那里,有一個人口不足4.8萬的長蕩鎮,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4800元。然而,當地卻盛行一種不同于一般銀行的信貸機構,“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也稱為“錢莊”。在長蕩鎮不到100米長的中心街道上,就有6家錢莊。這些錢莊究竟憑借什么吸引當地并不富裕的農民,將手中的血汗錢都存進這里,而非銀行?這樣的“草臺班子”又是否合法?我們來連線中國青年報記者莊慶鴻。
主持人:根據你的調查,當地農民為什么不把錢存進銀行,而都存入了錢莊?
記者:我們到了現場,我看到他們的都把存款利率貼在墻上,大紅的紙,基本上有一年存期5%、6%到第二年就7%,通常都是國家一般規定銀行利率的兩倍到三倍,存款時間三年、五年的話甚至有8%、9%的利率。這樣子的話通常都高國家利率很多,所以農民同樣存一筆錢就會比銀行多出這么多倍的利息,存一年頂很多年,所以別人存合作社,自己看著存銀行的話不是很冤大頭嗎?所以他們慢慢都會把錢從郵局銀行取出來存到合作社去;径际菍儆谶@樣的情況。
主持人:這些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也就是“錢莊”的利率如此之高,那么它們是否存在風險?
記者:這個我們在當地了解了一下,農民通常沒有意識到存合作社會存在任何風險的,他們通常會把這個風險估計為零。好幾年的血汗錢,或者破舊的攢起來的辛苦錢都會去存,這是一個問題。還有一個實際上利息越高肯定會存在一定的貸款的金融風險,也就是說貸款貸出去越多肯定有呆帳壞帳的風險,這樣如果一筆帳多了,貸出去還不回來的話,農民的錢就會打水漂了,F在鎮上面,想賺錢的話,旁邊的合作社基本上幾個人在家租一家店面,再加一點本金就可以開設了,這樣可以吸大量的錢等于是無本萬利的錢莊的事,一般銀行比起合作社可能少存在一點金融風險的情況。
主持人:這些錢莊的存在是合法的嗎?它們又應該受到誰的監管呢?
記者:這是個性質問題,我采訪的是中國小額信貸支付社科院的專家。他說,這一類是我國一類合法的農村民間機構,總體上的話,它是被定義為一種非正規的農民互助的金融形式,它是不納入銀監會的正式監管體系的,但是他不是違法的。他是合理合法的存在,它不由銀監會監管,中間存在監管漏洞,是由政府部門應該是由市級或者縣級政府農民工作辦公室簡稱農辦來管理。
基本上我們金融機構有非法集資處理處置辦公室來管理這方面,看它資金是否有危險這樣的情況。但是我們在江蘇鹽城市采訪的情況是,農村資金互助社是屬于銀監會監管的,但是這種錢莊或者是山寨銀行名稱是農民資金互助社,就是農村和農民兩個字的區別。這樣子的話,農村的需要銀監會來批,但是農民資金互助社就不需要銀監會來批,這就是這個地方的試點,只通過各個地方自行的試點辦法來規定它,試點辦法就是錢莊唯一的可以說是帶引號的法,是這樣合法合理的存在。 (記者莊慶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