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邊“2+26”城10—11月PM2.5平均濃度降22.6%
中新網12月11日電 據環境保護部官方微信“環保部發布”消息,近日,環保部向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簡稱“2+26”城市)相關省和城市人民政府發送《關于通報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2017年10—11月環境空氣質量有關情況的函》,通報顯示,10—11月,“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22.6%。
通報對“2+26”城市2017年秋冬季以來細顆粒物(PM2.5)改善情況進行排名:
2017年11月,“2+26”城市PM2.5月均濃度范圍為46—91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為68μg/m3,同比下降37.0%。月均濃度較低的前3位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天津市;月均濃度較高的城市是邯鄲、安陽市和開封市,分別為91μg/m3、89μg/m3和81μg/m3。從改善幅度來看,“2+26”城市PM2.5月均濃度比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降幅范圍為11.8%—54.1%,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為石家莊、北京和天津市,分別下降54.1%、54.0%和49.0%。
2017年10—11月,“2+26”城市PM2.5平均濃度范圍為52—87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為65μg/m3,同比下降22.6%。平均濃度較低的前3位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濟寧市;平均濃度較高的前3位城市依次是邯鄲、邢臺和石家莊市。從改善幅度來看,26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為石家莊、北京和保定市,分別下降44.8%、43.5%和42.0%。
通報提出,2017年10—11月,20個城市滿足改善目標的時序進度要求,需要再接再厲,做好后續工作。邯鄲、晉城、濟寧、菏澤、開封、濮陽、長治和鄭州市距離改善目標還有一定差距,需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據預測,2017年冬季屬于暖冬,不利氣象條件主要集中在未來3個月,各地需要加大督查督辦力度,采取針對性更強的措施,提高治理效果,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確保完成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