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2月第一周定為安全生產法宣傳周
本報北京12月5日電 (記者丁怡婷)記者從國家安監總局獲悉:國務院安委辦日前發布通知,從今年起,將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作為安全生產法宣傳周,各地集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警示教育活動,大力宣傳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014年12月1日,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正式施行,在安全監管體制、安全生產責任、行政處罰等方面進行了規范。“但這些規定在實施三年后,仍存在執行力度不夠、執行效果不明顯等問題,一些企業和監管機構對修改的內容不知道、不理解、不執行。”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李兆前表示,希望通過采取宣傳周、嚴格執法、嚴厲問責等手段,多措并舉,推進依法治安和安全生產事業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