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榆林8月14日電 (王永平 阿琳娜)針對“榆林橫山區委書記高檔會所赴宴被億萬富翁毆打”一事,榆林市官方調查后通報稱,橫山區委書記赴宴并未違規,打人者被行政拘留10日,處罰款500元,并公開進行道歉。
日前有網友稱,8月4日晚,榆林市橫山區委書記受人邀請到高檔會所赴宴,宴會期間遭到飯店老板的毆打,后被身邊工作人員送至醫院就診。此事引發輿論關注。榆林市紀委和榆林警方隨后分別介入調查。
據榆林市紀委調查,8月4日晚7時,橫山區委書記王效力受邀與專家洽談討論《橫山旅游暨無定河文化小鎮概念性規劃》的調研事宜,在榆和飯店8樓一雅間用餐,飯菜主要以地方菜為主,飲用價格339元的“榆和飯店專用酒”一瓶,88元的長城牌干紅一瓶,一行8人飯菜酒水消費總金額1194元,由其中一人個人埋單。
榆林市紀委調查認為,王效力受邀請就餐情況屬實,但該就餐地方對外開放營業,并非高檔私人會所,不違反有關紀律規定。
榆林市警方調查顯示,8月4日晚8點30分左右,王效力一行結束用餐準備離開時,飯店老板白浩亭拉著王效力到大廳茶座喝茶談事,白浩亭索要其為橫山區一煤礦礦建墊付的工程款,王效力表示此事屬于區政府管理,不是區委的事情。8點48分許,二人話不投機,王效力離開茶座行至一樓大廳外,被酒店兩名保安和兩名服務員擋住拉回后,白浩亭便上前實施了毆打。在此過程中,王效力沒有還手。隨后被送往榆林市第一醫院急診室接受治療。對于王效力的傷情,法醫認為符合輕微傷。當事人白浩亭次日對辦案民警表示,由于自己飲用大量白酒,對當晚發生的事情完全失憶。
榆林市警方調查認為,白浩亭毆打他人一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鑒于白浩亭系橫山區人大代表,經橫山區人大常委會許可,榆陽公安分局決定對白浩亭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并責成向王效力本人和社會進行公開道歉。(完)
下一頁 [延伸閱讀] 區委書記就餐被毆打 紀委:餐廳非私人會所未違規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