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備受廣大黨員干部和社會各界關注。輿論一致認為,這是中國共產黨加強自身建設,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也標志著黨的制度體系建設更加完善成熟,對于凝心聚力,戰勝困難和挑戰,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實現民族復興的中國夢,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條例》的修改并通過,體現了從嚴治黨在制度建設層面,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大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取得了令人鼓舞的巨大成績。全覆蓋、零容忍、無禁區:打老虎,絕不容情;拍蒼蠅,絕不手軟。大家明顯感到腐敗猖獗的勢頭得到遏制,“不敢腐”的高壓態勢繼續保持;明顯感到黨的紀律權威性得到恢復,“把紀律挺在前面”,有效地預防腐敗發生;明顯感到黨員干部的作風有了很大轉變,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正在形成。特別是,隨著黨的作風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斷深入,制度建設也緊緊跟上。從制定和貫徹“八項規定 ”,到修訂《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從修訂出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到出臺《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再到這次全會通過的兩個制度性文件……我們的決心不可動搖,思路明確清晰,腳步堅實有力。所有這些都表明,我們黨有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氣,完全可以解決黨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新修訂和通過的《條例》,吸收了黨的建設的新鮮經驗特別是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思路,體現了鮮明時代性。“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大家知道,2003年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已經實施十多年,發揮了很好作用。隨著時代發展,特別是面對從嚴治黨的嚴峻課題,如何進一步加強黨內監督,有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可以說,這次對《條例》修訂,既是我們黨以往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成果體現,也是意義深遠的實踐創新和理論升華。
——《條例》對加強黨內監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做了深刻闡述,強調“監督是權力正確運行的根本保證,是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舉措”。
——《條例》對黨內監督工作的重點提出明確要求,指出“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管黨治黨寬松軟問題,保證黨的組織充分履行職能、發揮核心作用,保證全體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保證黨的領導干部忠誠干凈擔當。”
——《條例》對監督的重點對象和監督的相關責任,規定更加具體。明確,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同時,明確了從中央到地方與單位黨的基礎組織開展監督的主體責任。
以上率下,以身作則,動真的、來實的,是這幾年從嚴治黨的有效良方,也同樣是貫徹落實《條例》的關鍵所在。所以,必須“領導抓、抓領導”。領導要學深學透,全面準確領會并帶頭做到,貫徹不變通,落實不走樣,執行不含糊。那些不積極作為,不認真貫徹,甚至還消極抵觸的,應該堅決問責,嚴肅處理,真正把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立起來。
六中全會召開,不僅是黨的生活的大事,也同樣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正像大家所看到的那樣,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使我們的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更加健康,使經濟和社會發展更加協調,使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步伐更加穩健,相信“不忘初心,繼續前進”的中國共產黨,一定會建設得更加純潔、堅強,相信從嚴治黨一定會給國家和人民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相信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一定會帶領人民團結奮斗,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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